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扫黑除恶”斗争的目标: 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1.未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经纪机构或《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的分支机构;
2.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的行为;
3.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通过收取“茶水费”、“好处费”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4.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强制上涨、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的行为;
5.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的行为;
6.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购限贷政策的行为;
7.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的行为;
8.房屋租赁、房屋买卖等过程中,利用各种手段骗取高额回扣、吃差价、克扣押金的行为;
9.代理销售小产权房等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交易的房地产;
10.其他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
请举报人务必提供涉黑涉恶或违法违规机构或地铺的详细名称、地址、线索内容、证据资料等。我会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凡被举报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我会将统一移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从严查处。
举报邮箱:ts@szfzx.org
举报电话:83545354-611
协会地址: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文化创意园)二期大楼A2座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