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损害会员权益的开发商、代理平台也可列入行业风险警示客户名单,供全行业警示啦】
因近年来开发商、代理平台“暴雷”事件频发,导致作为下游代理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被拖欠佣金情况频发,严重损害了我会会员权益。为进一步保障会员权益,提高企业经营风险管控意识,经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员权益保障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将《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失信客户名单管理办法》改为《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风险警示客户名单管理办法》,并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包括调整“失信客户名单”行为范围及信息查询方式等,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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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版前 |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接受我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下同)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及关联服务的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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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版后 |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接受我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下同)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及关联服务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商、代理平台、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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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版前 |
第二章被列入“失信客户名单”的行为范围 第四条客户存在下列行为的,可由提供服务的会员将其列入“失信客户名单”: 1.为规避支付中介服务等相关费用恶意跳单的; 2.辱骂、殴打、恶意胁迫会员的; 3.其他严重损害会员合法权益的失信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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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版后 |
第二章被列入“风险警示名单”的行为范围 第四条客户存在下列行为或者情形的,可由提供服务的会员将其列入“风险警示名单”: 1.为规避支付中介服务等相关费用恶意跳单的; 2.辱骂、殴打、恶意胁迫会员的; 3.非中介方过错或违约行为,恶意拖欠佣金的;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有损害会员权益的行为; 5.破产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或者个人,且有损害会员权益的行为。 6.其他严重损害会员合法权益的失信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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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版前 |
第七条(信息查询) 1.单位会员登录我会综合服务系统后可查看“失信客户名单”全部信息; 2.个人会员登录我会综合服务系统,输入客户相关信息后可查询、核实该客户是否在“失信客户名单”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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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版后 |
第七条(信息查询) 1.单位会员登录我会综合服务系统后可查看“风险警示名单”全部信息; 2.个人会员登录我会综合服务系统,输入客户相关信息后可查询、核实该客户是否在“风险警示名单”内; 3.为保障会员权益,凡被列入“风险警示名单”行为范围第4款、第5款的,我会可向会员发布风险提示。 |
具体办法内容详见二维码:
【除了列入风险警示客户名单库,必要时,深房中协将对全体会员发布风险提示】
此次办法修订后,已有会员将2家新房代理分销平台纳入风险警示客户名单库,各会员可以登录系统进行查询,防范风险。
另外,深房中协此前对涉及新房代理分销平台的可能风险,发布了《关于新房代理分销平台高发风险的郑重提示》,对风险警示客户名单内的代理平台进一步向行业内进行公告,同时也对此类风险再次进行提示。
【如何列入“风险警示客户名单”】
1.单位会员自行认定风险警示客户,提交认定材料(书面、视频文件,司法判定结果等相关材料)至我会自律专业委员会及会员权益保障委员会备案后,审议通过后系统可自行将其列入“风险警示客户名单”。
2.个人会员提交名单及书面说明,由单位会员进行审定并加盖公章,提交认定材料至我会自律专业委员会及会员权益保障委员会备案后,审议通过后系统可自行将其���入“风险警示客户名单”。
【那如何查看“风险警示客户名单”呢?】
1.单位会员登录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综合服务系统—诚信管理—风险警示客户名单后可查看;
2.个人会员登录微信公众号SRBVIP—会员交流平台—综合服务系统—风险警示客户名单,输入客户相关信息后可查询、核实该客户是否在“风险警示客户名单”内。
【深房中协话你知】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在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前,可提前查看风险警示客户名单库,及时做好风险管控,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