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中协·知识问答】广告里的「名校学区」「地铁上盖」,能当真吗?

【深房中协·知识问答】广告里的「名校学区」「地铁上盖」,能当真吗?

首段:【深房中协·知识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明确禁止房地产广告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禁止以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学区与地铁是房价叙事的两大法宝,也是广告法的重点盯防区。

常见问题

Q|广告写「距地铁站步行8分钟」,这种表述合规吗?

A|不合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步行8分钟」「车程15分钟」正是法律点名的禁止表述——合规的写法是标注实际距离(如「距某站约600米」)。看到时间距离广告,这家中介或项目的合规意识已经亮了红灯。

Q|销售说「这里规划了地铁线,三年后通车」,可信吗?

A|规划信息只认官方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销售口中的「规划」要以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规划文件为准——查不到官方文件的「内部消息」「规划利好」,一律按营销话术处理,不计入购房决策。

Q|「名校学区房」的承诺,怎么核实?

A|两条核验路径:查政策(学区划分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地段为准,且划分可能调整——今年的学区不等于永远的学区);看合同(学区承诺写不进合同的,等于没有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对规划或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属禁止内容——把「可能划入」「有望配套」说成「确定学区」,就是误导。

Q|被这类广告误导买了房,能追责吗?

A|可以主张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五十六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动作:留存广告证据(截图、单页、录音);固定承诺与现实的差距(官方规划文件对照);向广告主主张权利,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证据链越完整,主张越有力。

相关提示

规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发布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发布信息

发布单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发布日期:2026-09-18
联系方式:0755-83545354
查询渠道:协会官网 https://www.szfzx.org | 综合服务系统 http://m.szfzx.org | 深圳新经纪(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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