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中协·知识问答】房东要卖房,我有优先购买权吗?微信里谈的条款算数吗?
首段:【深房中协·知识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确认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七百二十八条规定出租人妨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赔偿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明确违约损失赔偿规则。租客手里的聊天记录、合同条款,都是真金白银的权利凭证。
常见问题
Q|租着房子,房东要把房子卖了,我有优先购买权吗?
A|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保护,但救济方式有边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也就是说,房东「瞒着卖房」你不能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但可以就其未通知、妨害你行使优先购买权主张赔偿。
Q|租金、维修这些事都是在微信里跟房东谈的,聊天记录算数吗?
A|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微信里谈定的租金调整、维修安排,只要内容明确、可以调取,就具备书面形式的效力——所以重要约定尽量落在文字里,并妥善保存记录。
Q|对方违约了,除了要求继续履行,还能要求什么?
A|可以主张损失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比如房东违约收回房屋,除了退还押金,因搬迁、临时住宿等造成的其他损失,可以依法主张。
相关提示
规则依据
- 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发布信息
发布日期:2026-09-18
联系方式:0755-83545354
查询渠道:协会官网 https://www.szfzx.org | 综合服务系统 http://m.szfzx.org | 深圳新经纪(微信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