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2007年补年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2007年补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就开展我市2007年房地产经纪机构年检补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检对象

2006年已取得备案证书,但在2007年经纪机构年检期间未及时提交年检资料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二、补检时间

  2007718日至731日。

 三、提交资料:

  请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于2007731日前,将下列书面材料报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

  1、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年检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情况信息单;

  4、三名以上专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执业登记牌复印件(验原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0612月份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表”;

  5、新申请执业经纪人提交《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登记申请表(附件2);已执业申请年检的经纪人提交《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登记牌年检申请表》(附件3)。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年度检查:

  1���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

  2、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的;

  3、未达到备案条件的;

  4、在年度检查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5、根据主管部门规定不予备案的。

四、补检结果:

  补检合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由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发给新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其下属合法分支机构,发给《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

  检查不合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违者,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请各经纪机构积极做好补年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送补检资料,保证补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址: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1316

联系人:邹小姐、郑小姐

联系电话:8378567083788965

 

附件: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年检申报表.doc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登记申请表.doc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登记牌年检申请表.doc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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