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信息系统操作人员登记牌续期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及相关人员:
凡持有效期至2007年6月30日的“房地产信息系统操作人员登记牌”的人员,请携带以下证件于2007年8月6日—8月31日到我会秘书处办理续期,逾期不予受理:
1、信息系统操作人员登记牌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应出示被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
2007年8月6日
关于房地产信息系统操作人员登记牌续期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及相关人员:
凡持有效期至2007年6月30日的“房地产信息系统操作人员登记牌”的人员,请携带以下证件于2007年8月6日—8月31日到我会秘书处办理续期,逾期不予受理:
1、信息系统操作人员登记牌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应出示被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
2007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