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专业委员会公告
二○○七年 第一号
关于对金钻地产给予处分的公告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深圳市金钻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钻地产)违反《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经纪行业从业规范》,在未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并在管理和教育经纪人员遵守《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经纪行业从业规范》方面有较大失误和过错。该司的行为严重扰乱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秩序,给行业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经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中介专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对金钻地产给予以下处分:
1、直接列入深圳市房地产行业诚信公示系统“严重失信”名单;
2、将该司违规事实报告市国土房产局、市工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和检查对象,加强日常监管,对其相关业务活动及有关行政许可、备案等事项的办理进行严格管理和审查;
3、责成该公司加强对全体员工的职业操守教育,引以为戒,守法从业,对相关责任人应严肃及时处理。
特此公告。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