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专业委员会公告(二○○七年 第三号)

  

 

中介专业委员会公告

二○○七年 第三号

关于对万德地产给予处分的公告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深圳市万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反《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经纪行业从业规范》,在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过程中,存在恶性竞争行为,致使下属从业人员与其他公司从业人员发生殴斗,严重扰乱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秩序,给行业形象带来恶劣影响。经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中介专业委员会决议,对万德地产给予以下处分:

1、暂停网上交易系统一周;

2、在行业内网站曝光;

3、以公告形式在行业内通报批评;

4、扣信用分值。

为重塑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正面形象,摆脱现有困境,各中介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完善自身建设,携手并进,推动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二○○七��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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