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深房经协字〔200805

 

关于举办全国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建设部《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1]128号,以下简称《规定》),满足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需要,不断提高注册房地产经纪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我会定于20084月举办全国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当前房地产政策措施解读及其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影响;房地产经纪行业现状分析及发展趋势研究;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规范及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现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创新与管理;房地产经纪实战技能与交易风险防范;

二、培训对象

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取得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超过3年欲申请初始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

三、报名及培训时间

1、 报名时间: 2008332008320日(星期六、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2、培训时间:200841113

3、报名地点: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16室)

4、联系人:祁小姐   电话:0755-83785390    传真:83785956

四、上课地点

深圳市科学馆3楼会议厅(福田区上步路1003号)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 600元(含资料费、讲师费、场地费等)

六、报名应提交材料

1、请学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未注册的凭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贴本人照片3张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交费方式(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均可)

开户行:深圳交通银行燕南支行

  名: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号:443066120018150052018

七、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

2、报名请先在协会网站(www.szfzx.org)“下载中心”下载《全国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3、报名后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应至少提前3天告知联系人;无故不到的,我会将予以记录并采取适当形式通报;

4、本期培训结束经审核后,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www.agents.org.cn)上公告,学时累计到学员继续教育学时中。

 

    附:全国经纪人继续教育报名表.doc  

             全国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上课安排表.doc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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