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深房经协字〔2008〕04号

 

关于举办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颁布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我会定于2008年4月举办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当前房地产政策措施解读及其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影响;房地产经纪行业现状分析及发展趋势研究;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规范及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现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创新与管理;房地产经纪实战技能与交易风险防范;

二、培训对象

         凡持有原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的经纪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培训时间

1、 报名时间: 2008年3月6日—2008年3月25日(星期六、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2、上课时间: 2008年4月19日-20日(第一期)

2008年4月26日-27日(第二期)

3、报名地点: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16室)

4、联系人: 祁小姐    联系电话: 83785390

四、培训地点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中学报告厅(红荔西路莲花二村内)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400元(含资料费、讲师费、场地费等)

六、报名应提交材料

1、请学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登记牌》(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贴本人照片3张并加盖单位公章);

2、缴费方式(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均可)

开户行:深圳交通银行燕南支行

户  名: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账  号:443066120018150052018

七、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

2、报名请先在协会网站(www.szfzx.org)“下载中心”下载《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3、报名后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应至少提前3天告知联系人;无故不到的,我会将予以记录并采取适当形式通报;

4、本期培训结束经审核后,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szfzx.org)上公告,学时累计到学员继续教育学时中。

 

附:深圳市经纪人继续教育报名表.doc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上课安排表.doc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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