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字〔2008〕12号
关于催交2008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感谢贵司对我会的信任与厚爱,有了贵司坚定的支持和鼓励,我会得以快速成长、高效发展,并竭诚、务实为会员服务。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章程》规定,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和责任,亦是广大会员享受相关服务的���济基础和必要保证。协会已于2008年2月29日下发《关于交纳2008年会费的通知》,截止目前仍有部分会员单位未按时缴纳。
请未缴纳会费的各会员单位依照规定标准,于2008年6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帐(发票可邮寄)、支票或现金方式缴纳本年度会费。会费标准:
3000元/年·会员单位
4000元/年·理事单位
6000元/年·副会长单位
收款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开 户 行:交通银行燕南支行
帐 号:443066120018150052018
地 址: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楼
联 系 人:冯小姐 黄小姐 曹小姐
联系电话:83785390 83785956 13713975377
传 真:83785956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