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网络数字认证服务费的通知

深房经协秘字〔2008009


关于征收网络数字认证服务费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

根据《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启用“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的通知》(深国房[20050561)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会自20068月起受市国土房产局委托,负责数字认证受理与维护工作。

随着数字证书的普及,我会负担相应管理成本也随之增加。为了提供更加高效、快捷和优质的服务,经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一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向办理个人密钥的申请人征收服务费。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个人会员:免费(有关个人会员相关规定请见《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及“个人会员入会流程”)

非个人会员:3000/

鉴于单位密钥主要承担管理职能,对单位密钥不收取服务费。

请广大个人密钥持有者前来办理相关缴费手续,以保证个人密钥有效使用。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八年七月二日

返回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