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秘字〔2008〕009号
关于征收网络数字认证服务费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
根据《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启用“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的通知》(深国房[2005]0561)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会自2006年8月起受市国土房产局委托,负责数字认证受理与维护工作。
随着数字证书的普及,我会负担相应管理成本也随之增加。为了提供更加高效、快捷和优质的服务,经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一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向办理个人密钥的申请人征收服务费。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个人会员:免费(有关个人会员相关规定请见《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及“个人会员入会流程”)
非个人会员:3000元/年
请广大个人密钥持有者前来办理相关缴费手续,以保证个人密钥有效使用。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