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指定打印点”
正式对外服务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更好的向我市二手房自助交易买卖双方提供合同打印服务,树立我市经纪行业服务于民的专业形象,经市国土房产局授权,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符合条件的11家经纪机构分支机构为“《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指定打印点”(以下简称“指定打印点”)。并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面向自助交易买卖双方提供《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打印服务。
所有“指定打印点”均自愿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打印服务公约”,遵守公约约定,努力为二手房自助交易买卖双方提供优质服务,树立房地产经纪行业专业形象。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根据《〈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指定打印点管理办法》对“指定打印点”有关工作进行监���与管理。
指定打印点接受行业、��体及社会舆论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83785830。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