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指定打印点”正式对外服务的通知


关于“《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指定打印点”

正式对外服务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更好的向我市二手房自助交易买卖双方提供合同打印服务,树立我市经纪行业服务于民的专业形象,经市国土房产局授权,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符合条件的11家经纪机构分支机构为“《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指定打印点”(以下简称“指定打印点”)。并将于200891日起正式面向自助交易买卖双方提供《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打印服务。

所有“指定打印点”均自愿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打印服务公约”,遵守公约约定,努力为二手房自助交易买卖双方提供优质服务,树立房地产经纪行业专业形象。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根据《〈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指定打印点管理办法》对“指定打印点”有关工作进行监���与管理。

指定打印点接受行业、��体及社会舆论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83785830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附: 《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指定打印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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