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表彰2008年度深圳市优秀房地产经纪人员活动的通知

深房经协字〔200833


关于开展表彰2008年度深圳市优秀

房地产经纪人员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8年即将结束,为展示房地产经纪人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优秀房地产经纪人的带头示范作用。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决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表彰2008年度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优秀房地产经纪人及优秀房地产经纪人助理的活动,现将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凡本协会会员单位的持证上岗执业人员。

二、推荐���件

1. 200811之前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登记牌》,在推荐企业工作满一年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员。

2. 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房地产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房地产当���人、企业利益的合法权益,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的。

3. 可证明的工作业绩、诚信服务方面的事迹资料(随表另附)。

4.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地产经纪人员优先考虑:

2008年在协会会刊发表过相关文章的;

②曾参与国家或地方的房地产政策、标准的研究或制定工作;

③从事策划、代理、居间业务,有突出成绩的。

三、推荐名额

各经纪公司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企业持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总人数的1%;总持证人数不足100人的可推荐一名。

四、推荐工作要求

各经纪公司要积极组织经纪人员如实填写好相关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

五、优秀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确定:

各经纪公司推荐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名单经协会核实,在协会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六、表彰方式

入选的“优秀房地产经纪人员”将纳入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优秀人才库,由协会为获得“优秀房地产经纪人员”称号的获得者颁发证书,并将名单向社会公示。

七、推荐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会员单位按上述要求填报优秀房地产经纪人员推荐表,并附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复印件及推荐表电子版于2009116日前交至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址: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9

电子邮箱:srbapx@163.com

联系电话:83785670

联 系 人:廖先生 沈先生

附件:2008年度深圳市优秀房地产经纪人员推荐表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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