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2009年会费的通知

深房经协字〔2009005


关于交纳2009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感谢贵司对我会的信任与厚爱,有了贵司坚定的支持和鼓励,我会得以快速成长、高效发展,并竭诚、务实为会员服务。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章程》规定,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和责任,亦是广大会员享受协会提供相关服务的经济基础和必要保证。请各会员单位依照规定标准,于41日前通过银行转帐(发票可邮寄)、支票或现金方式缴纳2009年年度会费。会费标准:

会员单位: 3000/

理事单位: 4000/

副会长单位:6000/

收款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号:443066357018010053712

址:福田区景田东路36号润丰园小区一楼

联 系 人:冯小姐 曹小姐

联系电话:83785390 83785956

真:83785956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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