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 馨 提 示
各会员单位:
为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现已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检查活动,检查时间自2009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为期一个月。
此次检查的重点除房地产开发经营领域和房地产估价领域外,同时涉及房地产经纪行业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未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机构从事经纪业务;
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经纪业务;
欺诈客户、超出规定收取客户定金、诱骗客户监管交易资金、挪用客户资金、不按规定打印居间和买卖合同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请广大会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前做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市国土房产局等相关部门的检查。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