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经纪人执业签字制度
调整二手房网上签约程序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
为落实《关于实施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签字制度的通知》(深房经协秘字〔2009〕012号)规定,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对二手房网上签约相关流程进行了相应调整。从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试运行期。
自2010年1月1日起,经纪人执业签字制度正式运行。届时,对未按规定签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将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规范》的规定从重处理。
请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在试运行期间,对执业签字制度进行深入了解,切实掌握二手房网上签约流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签约流程及系统使用指南详见附件。
操作咨询电话:83545391 惠小姐
意见反馈电话:83785776 沈先生
协会传真:83545337 E-mail:srbahy@163.com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2:系统使用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