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字〔2010〕016号
关于举办《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培训班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地产经纪人:
经市政府五届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将于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及时准确掌握《监管办法》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我会定于2010年8月27日针对新出台的《监管办法》组织培训。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此次培训为免费培训,符合报名条件的房地产经纪人和经纪人助理均可报名参加。
二、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员通过参加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指定的重要活动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全部或部分学分。
结合《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关要求,参加此次培训符合报名条件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持《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经纪人)或持《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经纪人助理)且有效期至2011年4月30日)经培训合格后,合格人员均可充抵2010年度继续教育10分。
三、培训内容
1、《监管办法》出台后,对我市经纪行业的影响和作用;
2、《监管办法》条文要旨及解读;
3、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如何加强内部监管与管理,提高自身综合服务素质和质量。
四、培训时间
第一期:8月27日(周五)上午9:15—11:30
第二期:8月27日(周五)下午2:15—4:30
五、培训地点
深圳市科学馆一楼会议厅
六、报名办法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房地产经纪人员登录深圳房地产网(www.szfdc.net.cn)进行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1、进入深圳房地产网(www.szfdc.net.cn)首页,点击“我要继续教育”,再点击“经纪人员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如未注册可点击“注册”;
2、输入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录。如未注册需先注册。
3、在“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中选择“第一期《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培训班” 或“第二期《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培训班”进行报名,报名确认后,打印继续教育报名表(继续教育报名表需要下载插件才能进行打印)。
4、请学员务必于2010年8月24日前将打印好的继续教育报名表和经纪人执业登记牌复印件传真或送达至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进行确认,确认通过后方能参加此次培训。
5、确认通过后,再次登录系统,选择“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选中确认后的培训班,点击“打印听课证”打印。
七、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班共两期,每期报名限额200人,报满为止,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24日。
2、参加报名的经纪人务必注意,两期培训班仅能选择其中一期进行报名,不可重复或多次报名。
3、经协会确认通过的学员,凭听课证和经纪人执业登记牌原件参加培训。
4、本次培训实行签到制度,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否则,一经查出将取消该名学员培训资格。
传 真:83545337
联系电话:83545354
联 系 人:杨小姐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36号路润丰园裙楼一楼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