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在线免费学习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
经市政府五届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已于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监管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房地产市场行政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对房地产开发、经纪及评估行业的各项违规行为给予更加严格的处罚。为宣传贯彻《监管办法》,我会将开通《监��办法》的网络在线免费学习。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 凡持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经纪人/经纪人助理)均可报名参加。
二、 凡参加过2010年8月27日于科学馆举办的第一、二期《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现场学习的人员不可重复报名在线学习,否则成绩无效。
三、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员通过参加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指定的重要活动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全部或部分学分。
结合《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参加此次培训的房地产经纪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均可充抵201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10分。
四、 培训内容
《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解读
五、 培训时间
2010年9月16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六、 报名、学习办法
请持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登记牌》的人员登录深圳房地产网(www.szfdc.net.cn)进行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1、进入深圳房地产网(www.szfdc.net.cn)首页,点击“我要继续教育”进行注册(已注册用户可直接从第3步开始操作)。
2、注册成功后进入协会网站首页,点击“用户注册”右方的“登录”图标登录系统,输入注册时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录。
3、登陆后点击继续教育→在线学习→选择《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点击报名。
4、报名第二天经过协会审核通过后,可进入系统点击继续教育→在线学习→选择《深��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点击在线参加(视频学习过程中不可快进,否则成绩无效)。
5、视频学习结束后,点击“在线测试”。
6、测试合格后,课程学习状态为“已学习”,即已获得2010年度继续教育10学分。
联系电话:83545279联系人: 乔小姐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