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郑重提示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
近期,我会接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转来投诉,反映出部分经纪机构存在怂恿消费者伪造社保证明、纳税证明规避政府限制购房政策之行为。此行为不但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办〔2010〕82号)规定,更给房地产经纪行业整体形象造成恶劣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已明确表示,今后对此类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的规定从严处理。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在此郑重提示,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切勿以身试法。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