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地铺公示《深圳市二手房交易指引》的通知

关于在地铺公示《深圳市二手房交易指引》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经自律专业委员会决议,特颁布新版《深圳市二手房交易指引》。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原《二手楼购房指引》��再使用。请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下载《深圳市二手房交易指引》文本,自行制作并悬挂在地铺现场醒目位置,以备检查。

特此通知。

附:《深圳市二手房交易指引》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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