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字〔2011〕6号
关于交纳2011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感谢贵司对我会的信任与厚爱,有了贵司坚定的支持和鼓励,我会���以快速成长、高效发展,并竭诚、务实为会员服务。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章程》规定,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和责任,亦是广大会员享受协会提供相关服务的经济基础和必要保证。请各会员单位依照规定标准,于2011年4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帐(发票可邮寄)、支票或现金方式缴纳2011年度会费。会费标准:
会员单位: 3000元/年
理事单位: 8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 15000元/年
账户名称: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账 号:443066357018010053712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36号润丰园��楼一楼
联 系 人:冯小姐 曹小姐
联系电话:83545354-602 、83545354-608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