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字〔2011〕13号
关于使用新版《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
为提高我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办事效率,简化房地产经纪人员办理年检、继续教育等事项的程序,并进一步贯彻我会服务行业、服务会员、服务政府的宗旨,自2011年3月1日起,我市房地产经纪人员使用新版《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以下简称“新版执业登记牌”)。
新版执业登记牌采用先进的智能可视芯片技术(如下图),可随时更新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执业信息,其将取代旧版执业登记牌成为我市房地产经纪人员及我会个人会员的身份新标识,方便从业人员及我会会员获得更为优质快捷的服务。
新版执业登记牌
自2011年3月1日起,新申请执业的房地产经纪人员,直接领发新版执业登记牌;已持牌人员,因制证周期较长,请依本通知分批次换��新版执业登记牌:
第一批,换牌时间自2011年4月28日起至2011年5月20日止,换牌名单见附件一。
第二批,换牌时间自2011年5月25日起至2011年6月10日止,换牌名单见附件二。
第三批,换牌时间自2011年6月20日起至2011年7月11日止,换证名单见附件三。
第四批,换证名单见附件四。
第五批,换证名单见附件五。
请房地产经纪人员携带本人旧版执业登记牌原件,于规定时间内至我会秘书处换领新版执业登记牌。机构代领的,应携带执业人员旧版执业登记牌原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旧版执业登记牌由协会统一收回销毁。我会会员单位可提前致电协会秘书处��于协会QQ群预约办理。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行业主管部门及协会的市场检查工作,将以新版执业登记牌为准。请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时组织下辖经纪人员按时完成执业登记牌换发事宜,并严格遵守《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与《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管理办法》,持牌上岗,依法执业。
特此通知。
业务咨询电话:83545354转603、605、601、612
地址:福田区香梅路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栋15层
附件一:第一批换牌人员名单附件二:第二批换牌人员名单
附件三: 第三批换牌人员名单
附件四:第四批换牌人员名单
附件五:第五批换牌人员名单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