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交2012年会费的通知

深房经协字〔201211



关于催交2012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会费收入是协会正常运作的基石,其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是改善、提升会员服务的重要保障。协会成立四年来,有赖于广大会员单位的鼎力支持,我们在推动行业进步和自身发展创新两方面已取得不小的成绩。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章程》规定,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为确保协会更好的履行服务会员、规范行业的职能,请尚未交纳会费的会员于201261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支票、现金或POS机刷卡方式交纳。连续两年未交会费的会员单位,按章程规定视为自动退会。

会费标准如下:

会员单位:3000/年;

理事单位:8000/年;

副会长单位:15000/

账户名称: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

账 号:4420 1625 7000 5250 0726

地 址:福田区香梅路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15

联 系 人:冯小姐 曹小姐 曾小姐

联系电话:2390839383545354-616

传 真:83545337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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