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字〔2012〕18号
关于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
违规挂靠行为的通知
前不久,有关人士检举投诉我市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存在违规挂靠行为, 即经纪机构采用不正当手段,将不在本机构执业的经纪人资格挂靠在本机构,并伪��相关社保资料,使本机构通过当年年检。该违规挂靠行为涉嫌违反《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等有关法规,给行业带来了极负面的影响。
为规范行业秩序,促进行业诚信自律,请广大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和经纪人员遵纪守法,自觉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凡以身试法者,一经查实,我会将予以严厉的行业自律惩戒,并报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如发现此类违规挂靠行为,请以实名或匿名方式向主管部门及我会检举反映,并留下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以方便沟通和反馈。我会检举投诉电话为:83545354-611。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