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字〔2012〕22号
关于征集《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不良从业人员实施办法》(草案)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执业行为,加强对我市房地产经纪人员违规行为的监督和自律惩戒力度,提升行业的健康规范水平,我会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规范》的相关规定,起草了《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不良从业人员实施办法》(草案),拟在行业内发布实施。
现就该草案向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征集意见,请提供意见的机构和个人于12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我会。
◆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83545354-622
传真:83545337
电子邮箱:srbahy@srba.net.cn
附件:《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不良从业人员实施办法》(草案)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