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深房经协字〔201224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1226日下午召开,理事会应到26人(含监事1人),实到22人(含监事1人),达到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了秘书处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要点,以及我会年度财务报告(201211日至1220日),理事会鼓掌通过上述报告,对秘书处本年度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经理事会审议,同意聘请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现任行政总裁伍华强先生代替原余吕杏茜女士,出任我会高级顾问。

理事会初审通过深圳市家家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成为我会副会长单位,港置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申请成为我会理事单位; 根据我会章程有关规定,待会员大会正式审议通过后,上述两家公司将正式加入第二届理事会。

经理事会审议,同意深圳市金港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退出理事会,变更为一般会员单位;同时应我会理事单位搜狐二手房网申请,同意将其理事代表变更为宋非伟,其原负责人王增益不再为我会理事代表。

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调整自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组成,取消原路莹、刘秀宝二人委员资格,由个人会员代表杨春华(J000060)、张云(J001334)代替。调整后自律专业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1

秘书处向理事会报告了我会将继续增资深圳市优房网络有限公司的事项。

经理事会审议,核准深圳市邦迪实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加入协会,成为我会单位会员;同时核准同意,对深圳市海方实业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名单详见附件3),经秘书处公告,30日内仍未补交会费或撤销退会申请的,视为自动退会。

理事会审议通过秘书处建议,对经秘书处初审符合入会条件的企业,准予其在预交会费的前提下,成为预备会员,享受会员权益,直至理事会或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则正式确认其会员资格,发放会员牌。预备会员在未获正式会员资格前,不得对外以我会��员名义进行宣传或开展业务。

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对《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三至十五条的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个人会员管理办法》自本次会议之日起生效。

最后,本次会议对秘书处草拟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不良从业人员实施办法(草案)》以及行业内近期出现的个别恶性竞争现象进行了热烈讨论。各理事纷纷建言献策,表示应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各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应在行业规范中积极发挥榜样带头作用,严格不良人员禁入机制,坚决抵制行业恶性竞争行为,共同维护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健康、长足发展。

附件:

1、自律专业委员会名单

2、新核准入会企业名单

3、待公告退会企业名单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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