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2013年会费的通知

深房经协字〔20133



关于交纳2013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在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始终致力于推动行业进步和维护会员权益。而会费收入是协会正常运作的基石,其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是改善、提升会员服务与开展行业自律工作的重要保障。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章程》规定,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请各会员单位依照相应会费标准,于2013430日前通过银行转帐、支票、银联刷卡或现金方式交纳2013年会费。会费标准如下:

A类团体会员:3000/

B类团体会员:1500/

理事单位:8000/

副会长单位:15000/

账户名称: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收款账号:4420 1625 7000 5250 0726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

联 系 人:曹小姐、冯小姐

联系电话:2390839383545354-616 18923788032

1892378812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15

真:83545337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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