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未完成执业培训人员相关数据工作的通知

深房经协秘字〔20132



关于清理未完成执业培训人员相关

数据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执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助理在递交执��登记申请后,应于规定时间内参加并完成房地产经纪人助理执业培训。

目前,尚有部分学员已报名,但逾期一年以上未按要求完成现场培训或网络视频学习、测试。根据《执业管理办法》第八条(二)规定,凡未按规定完成执业培训的,本协会将报牌照及执业服务管理委员会注销其执业登记。

请《未完成执业培训人员名单》内人员于2013228日前至协会网站培训系统内办理补培训报名,并联系我会培训服务部根据相应状态安排培训学习。逾期仍未完成执业培训的,其学习记录自动失效须重新申请执业登记。

联系电话:83545354-602609

机:18923788087 18923788135

特此通知。

附:未完成执业培训人员名单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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