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会委员针对2004年8月26日上午,深圳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四季花城分行业务员谢欣烨等四人在处理业务活动中,因怀疑深圳市中联房地产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季花城分行员工跟踪其业务活动、争夺其客户而引发争执并发生斗殴行为,致使中联公司四季花城分行员工康乾坤等四人轻微受伤的行为进行了裁定,裁定如下:
1、对深圳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给予严重警告,同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在年审时给予扣分处理��
2、对深圳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四季花城分行员工谢欣烨、任光富的违法行为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记录信用档案且两年内不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3、对深圳市中联房地产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予以警告;
4、责成深圳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联房地产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事件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违法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对全体员工的职业操守教育,引以为戒,守法从业。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行业自律委员会
二○○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