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纪要

深房经协律字〔20137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协会自律专业

委员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纪要

时间:201367

地点: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会议室

会议主持:梁文华

参会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孙文、张伟、张云、陈松华、邹小珍、杨春华(张洪代)、蓝伟光、端然(王晖代)、蹇本泉

列席人员:惠金玲、王晓敏

会议应到自律专业委员会委员11人,实到10人,议程及决议有效。

会议主要议程及决议如下:

一、审议了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不良行为查处相关问题,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1、自律专业委员会应每月在行业内通报新增不良从业人员名单。

2、机构发布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应严格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履行上报协会及告知被列入不良名单经纪人员的义务。

3、机构发布不良行为信息后无权私自撤销,须报自律专业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撤销。对擅自撤销不良行为信息的机构,由自律委员会给予相应处罚。

4、根据《办法》需要,对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不良从业人员名单子系统加以修改,调整和完善不良行为信息的内容、处理流程及处理权限,确保不良行为处理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5、参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经纪人员不良行为发生在《办法》生效前的,不按《办法》规定予以惩戒,仅依惯例按既有行业自律规范予以惩戒。

二、审议了关于赖晓能对其被列入不良从业人员名单的申诉。因申诉人的不良行为发生在《办法》生效前,故决定撤销其不良行为信息,对未按《办法》规定上传不良从业人员名单的泛城房地产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予以口头警告,同时建议美联物业代理(深圳)有限公司解聘申诉人。

三、审议了张停娇、刘运婷等27名人员(人员名单见附件)发布房源信息未附有效房源信息编码的违规行为,一致决定对违规人员所属机构扣减诚信分5分;对已办理执业登记的违规人员扣减诚信分5分;对未办理执业登记的违规人员扣减诚信分40分,并直接列入行业失信名单;将违规机构和人员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处理。

附件:张停娇、刘运婷等27名人员及其所属机构违规情况说明及处罚结果

二○一三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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