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印网签《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不得收费的重要提示

深房经协字〔201314


关于打印网签《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不得收费的重要提示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广大消费者:

近期,我市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打印网签《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牟取不当利益的违规行为,既扰乱了市场秩序,又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我会谨此提示如下。

1、自助交易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打印网签《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均为免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

凡买卖双方自助达成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双方可全天随时登陆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网站(www.szfzx.org)上的“自助交易合同远程服务”平台(如下图所示),按合同文本要求自行录入相关成交信息,三个工作日后凭房地产证及买卖双方身份证件前来我会免费领取合同。

凡经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促成二手房交易的,该房地产经纪机构有义务免费为买卖双方打印网签的《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这一义务。

2、除以上两种网签《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打印方式之外,其他打印方式(无论是否收费)都属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惩。

3、消费者如发现我会“自助交易合同远程服务”平台存在故���,或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拒绝打印《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亦或收取费用的,可及时向我会反映或投诉。

我会地址:福田区香梅路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15

投诉电话:83545354-611

投诉邮箱:srbats@srba.net.cn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

返回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