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秘字〔2013〕14号
关于征集《深圳市房地产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经纪行业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
为推动《深圳市房地产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加强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行为,我会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规范》等规定,起草了《深圳市房地产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经纪行业实施细则》,拟在行业内发布实施。
现就该细则向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征集意见,请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于9月23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我会。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83545391-611 传真:83545337
邮箱:srbahy@srba.net.cn
附件:《深圳市房地产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经纪行业实施细则》(征集意见稿)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