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开通“二手房自助交易合同打印系统”的通告
为了向市民提供更加方便、高效的服���,我委定于2013年10月28日开通“二手房自助交易合同打印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民可通过访问我委门户网站(www.szpl.gov.cn),在网站首页右侧点击“二手房自助交易合同打印”界面进入上述系统,注册后就可以登陆系统,并通过系统自助录入、打印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针对老弱病残或港、澳、台、外籍人士等部分有特殊需要的业主,从2013年10月28日起,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将在罗湖金湖文化中心大厦、宝安、龙岗、龙华、布吉、坪山登记点六个服务窗口设立二手房自助交易服务区,以方便上述业主录入、打印合同,为二手房自助交易提供现场服务。
三、本系统仅适用于二手房自助交易合同打印,凡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成交的二手房交易,应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业主提供免费合同打印服务。
特此通告。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