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第三批房地产经纪人员
执业登记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证执业登记的严肃性,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经我会牌照及执业服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审议并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批准,现对清查出的第三批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11896名房地产经纪人员予以注销执业,两年内不予重新办理执业登记,并将此不良行为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
特此通告。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关于注销第三批房地产经纪人员
执业登记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证执业登记的严肃性,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经我会牌照及执业服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审议并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批准,现对清查出的第三批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11896名房地产经纪人员予以注销执业,两年内不予重新办理执业登记,并将此不良行为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
特此通告。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