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2013年度)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

深房经协秘字〔20141


关于开展2014年(2013年度)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会现开展“2014年(2013年度)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

持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有效期至2014430日)的执业房地产经纪���及房地产经纪人助理。

二、学分要求

房地产经纪人本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所得学分不应少于30学分;

房地产经纪人助理本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所得学分不应少于20学��。

三、培训内容

培训对象

类型

课程名称

学分

房地产经纪人

必修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服务改革及落实

10

从法律视角看中介行业整顿

6

深圳住房政策及实施情况

6

选修

决胜职场——经纪人员职业发展深度解析

4

经纪人员职业道德

4

工商铺代理管理

4

房地产经纪人助理

必修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服务改革及落实

6

从法律视角看中介行业整顿

4

经纪人员职业道德

4

选修

决胜职场——经纪人员职业发展深度解析

3

工商铺代理管理

3

深圳住房政策及实施情况

3

注:除上表所示选修课程外,近期将另行陆续上传多门本年度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欢迎经纪人员选择修习。

四、学习流程

1登录。请登录我会网站深圳房地产网,点击首页右侧“综合服务系统”的“经纪人员”,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2报名。点击“培训管理”→“继续教育”→选择“在线学习报名”,点击“报名”,勾选课程,确认后点击“选择课程”。

3、学习。点击已报名课程,网络学习后���行测试,测试获60分以上,表示该课程考核合格。

五、注意事项

1、本年度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向我会2014个人会员免费提供。

2、视频课程在线播放时,每间隔约10分钟会提示刷新,经纪人员须刷新后方可继续观看。经纪人员不得拖动视频播放进度控制按钮,否则视频会从头重播。

3、某课程视频播放结束后,经纪人员可进行该课程的网络测试。

4、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结果可在我会网站“继续教育结果查询”进行查询。

5、请及时修满本年度继续教育学分,以便参加每年1月至3月主管部门举行的年度检查(具体年检时间以我会网站发布的年检通知为准)。经纪人员年检合格并换发有效执业登记牌后,方可在下一年度继续执业。

6、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员参与完成相关活动的,可计入继续教育学分。内容详见我会网站《关于房地产经纪人员抵换继续教育学分的通知》

六、其他

联系人:李小姐、龙先生

联系方式:

电话:835453541892378821518923788172

电子邮箱:srbahy@srba.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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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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