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陈松华秘书长荣获
“广���省社会组织模范个人”称号
为充分肯定社会组织在构建平安广东、幸福广东中所作出的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工作者奋发向上,省民政厅于2013年组织开展了“广东省社会组织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经省民政厅社会公示后,于近日正式下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全省社会组织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的通报》,我会陈松华秘书长荣获“广东省社会组织模范个人”称号。
这是广东省民政厅对我会工作的肯定,我会将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为提高我省社会组织服务水平,构建平安广东、幸福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