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星级经纪机构、星级地铺、星级经纪人员���报及评选的补充通知

深房经协字〔201408


关于2014年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

星级经纪机构、星级地铺、星级经纪人员

申报及评选的补充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经纪人员:

2014年(2013年度)行业年检工作开展以来,我会同步启动了2014年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星级经纪机构、星级地铺、星级经纪人员评选活动。为落实执行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星级经纪机构、星级地铺管理办法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星级房地产经纪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统称“星级管理办法”),保障星级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申报

(一)关于申报时间

1、星级经纪机构、星级地铺申报时间:31日~331日。经纪机构、分支机构此前已申报年检,但未同步申报星级的,可在上述申报时间内另行申报星级。

2、星级经纪人员申报时间:11日~430日。此前已完成人员年检,被直接认定为一星级的经纪人员,可按实际条件在上述申报时间内申报更高星级。

(二)关于申报条件

1、关于星级申报的基本条件

星级管理办法关于星级申报基本条件的说明中,“必须是会员指申报星级时,必须是协会当前年(即2014年)的有效会员;“诚信级别为‘诚信’”,指申报星级时,其当年前(即2014年)即时诚信级别必须是“诚信”。

2、关于二星及以上星级的申报条件

二星级及以上星级经纪机构、星级地铺申报条件中,连续会员年限、连续诚信年限以我会正式成立之日为上溯上限,即最早可上溯至2008年;二星级及以上星级经纪人员申报条件中,连续会员年限、连续诚信年限以《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实施之日为上溯上限,即最早可上溯至2009年。

(三)关于申报方式及申报流程

1、申报方式

星级经纪机构、星级地铺、星级经纪人员皆须在年检期间登录协会综合服务系统在线申报。初次申报后如需调整申报级别,可在系统中再次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为准。

2、申报流程

详见附件。

二、关于评定、公示

星级申报由我会秘书处受理,星级经纪机构、星级地铺由我会自律专业委员会评定;星级经纪人员由我会牌照及执业服务管理委员会评定。星级评定结果将通过我会网站深圳房地产网��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异议。

协会地址:福田区香梅路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15

联 系 人:沈彦东、郑妙华、李桂

咨询电话:83545354612608

835453541892378809118923788215

协会公众微信:SRBA83545354

团体会员Q群:80851961

个人会员Q群:131716432

附件:星级经纪机构、星级地铺、星级经纪人员申报流程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返回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