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字〔2014〕20号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
第九次会议纪要
2014年12月23日,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我会”)以通讯形式���开二届九次理事会。截止2014年12月29日,共收到24位理事的书面回复,超过理事会三分之二,本次会议资料的发出、收回及表决结果均经监事监督,符合章程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本次理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章程》等相关规定,核准同意我会第二届理事会提前换届改选,选举新一届协会理事会。
二、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选举方案》(附件1)及《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及监事选举办法》(附件2)。
三、初审通过《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及监事候选人名单》,于2015年1月28日由协会换届选举大会对候选名单进行投票表决。
四、秘书处向理事会报告了经自律专业委员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电话营销规范》(附件3)。
五、根据协会《团体会员会籍管理办法》规定,秘书处向理事会报告了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12月22日期间入会的深圳市恒城伟业投资有限公司等9家机构(附件4)。
六、根据协会《团体会员会籍管理办法》规定,秘书处向理事会报告了深圳市华联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等6家会员单位退会情况,核准以上单位在退会公示期内仍未上报情况说明或未补交会费的,作自动退会处理(附件5)。
附件: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