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愿申请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第三届会长候选人资格的通知

深房经协字〔20153


关于自愿申请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第三届会长候选人资格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深圳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指引》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保障会员享有《章程》赋予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依据“公开、自愿、平等、透明”的原则,在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指导下,现邀请各会员单位自愿申请第三届会长候选人资格。

  一、申请要求

1.会员单位可自愿申请并举荐本单位负责人1名作为会长候选人(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选会长资格)。

2.依据协会《章程》规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被举荐人须自愿履行相关职责。

  二、候选人条件

  1.在本行业从事相关工作二年以上;熟悉本行业情况,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2.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3. 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方式

  申请单位应提交申请书并填写《深圳市房��产经纪行业协会第三届会长候选人举荐函》(含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于2015年1月23日12:00前将上述资料原件加盖公章提交至协会秘书处,逾期秘书处不予受理。

联系人:惠金玲

电话:0755-83545354-606 83545354

  地址: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大楼A2座3楼

附件: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第三届会长候选人举荐函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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