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字〔2015〕11号
关于交纳2015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在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始终致力于推动行业进步和维护会员权益。而会费收入是协会正常运作的基石,其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是改善、提升会员服务与开展行业自律工作的重要保障。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章程》规定,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请各会员单位依照相应会费标准,于2015年4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帐、支票、银联刷卡或现金方式交纳2015年会费。会费标准如下:
A类团体会员:3000元/年
B类团体会员:1500元/年
理事单位:8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15000元/年
账户名称: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收款账号:4420 1619 2000 5252 7851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金地支行
联 系 人:曹小姐、冯小姐
联系电话:23908393、83545354-616 、18923788032
18923788121
联系地址: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文化创意园)二期大楼A2座3楼
传 真:83545337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