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字〔2015〕13号
关于禁止恶性竞争 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
声明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
近���,有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与房地产经纪相关联的机构以抢占市场为目的,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标准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扰乱了行业一直以来所倡导的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理念。此类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本着维护行业公平健康的竞争环境、保障房地产经纪服务水准之考虑,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特此严正声明:
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存在对完善和活跃房地产市场起着重要且积极的作用,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辛勤劳动应得到行业乃至社会大众的共同尊重,房地产经纪通过服务收取正当佣金的权益应得到保障,房地产经纪服务的价值需要全行业共同保护。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与房地产经纪相关联的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应以身作则,诚信守业,坚持原则,坚决抵制低价恶性竞争行为,共同维护行业的利益。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