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字〔2015〕12号
关于坚持贯彻落实房地产经纪人员持牌上岗制度的郑重提示
各会员:
自2002年开始,由行业协会主导推行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持牌上岗制度,延续至今已成为促进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有序,提升房地产经纪人员专业水平的重要行业自律机制,也是本行业获得健康长足发展,赢得社会尊重的重要砝码。
然而在近期年检及巡查过程中,协会发现仍有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未能严格要求下辖人员按要求申办星级服务牌,有违《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规范》、《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星级培训与测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请各会员单位认真遵守行业自律要求,严格落实下辖房地产经纪人员持牌上岗工作,严厉打击无牌从业行为,共同维护行业的形象与整体利益。
对违规机构及人员,协会将予以自律惩戒并报送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列作日常重点监察对象。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