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字〔2015〕17号
关于试行《看楼确认书》《二手房交易重要事项告知书》标准文本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及广大消费者:
为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保障二手房交易安全,降低交易风险,提前告���二手房交易相关重要事项,避免口头承诺给交易各方带来的损失,经向全行业广泛征集意见,并经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协会现发布《看楼确认书》、《二手房交易重要事项告知书》(详见附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行业试行,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在服务过程中主动推介、使用标准文本。试行期间,欢迎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及广大消费者反馈宝贵意见。
��箱:Srbahy@srba.net.cn
传真:0755-83545337。
特此通知。
附件:看楼确认书(试行)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