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三届二次理事会会议��要

深房经协字〔201525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2015年7月30日,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深圳市深航国际酒店五楼紫荆厅召开,会议由深圳��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第二届理事副会长王波主持。本次会议应到24人,实到24人,列席监事3人、秘书处工作人员2人,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按协会《章程》规定,本次会议议程及决议有效。

根据议程安排,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下列事项:

一、同意根据深圳市民政局的要求,重新召开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审议通过了秘书处制定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选举办法》(附件1),作为第三届会员大会开展选举的实施依据。

二、审议通过了由会员单位自行举荐产生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候选名单》(附件2)。

三、同意将原秘书处员工自发、自愿成立的“协会S基金”升级转型,成立“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S慈善基金”(以下简称“S基金”),开展对罹患重大疾病会员的帮扶和救济工作,原则上通过《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S慈善基金管理办法》(附件3),以规范S基金组织运作。

四、同意在行业内正式发布实施《深圳市互联网房地产经纪行为管理办法》(见附件4),以规范电商机构或平台在房地产经纪领域的经纪行为。

五、审议通过秘书处关于调整协会团体会员自动退会条件的建议,同意将原“会员不履行义务,或无故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调整为“会员周期到期后未按时履行会员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此调整先试行一定时间,如无不良反馈,再正式修改协会章程及《团体会员会籍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六、向会议通报了深圳东晟房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44家新入会的企业名单(附件5)。

七、向会议通报了深圳市百年经典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40家拟退会企业名单(附件6),秘书处将于协会网站www.szfzx.org进行退会公示,公示期满上述企业未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的,即视为自动退会

附件:1、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选举办法

2、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候选名单

3、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S慈善基金管理办法

4、深圳市互联网房地产经纪行为管理办法

5、申请入会企业一览表

6、退会企业一览表

深圳市房地产经���行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月三日

返回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