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秘字〔2016〕17号
关于征集《房地产经纪服务指引》意见的
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二手房居间服务的标准流程,保护广大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的合法权益,协会现草拟《房地产经纪服务指引》,拟在行业内推广应用。现就该服务指引向全行业征集意见。务请各房地产机构、经纪人员踊跃反馈。
请于3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QQ、传真或E-mail等方式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会。
传 真:83545337
邮 箱:srbahy@srba.net.cn
团体会员QQ群:80851961
个人会员Q群:13171643
协会微信:SRBA83545354,SRBAVIP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