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温馨提示

深房经协法字〔20162


关于行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温馨提示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经纪人员:

伴随房地产市场波动,二手房交易纠纷与投诉爆发频繁。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维护房地产经纪行业专业形象及声誉,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特提醒广大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经纪人员,在二手房居间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房地产、物价等各级主管部门规定,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避经营、从业风险。

一、 各经纪机构应按照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具体应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完成标准、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及支付方式等基本标价要素。

二、 一项服务可分解为多个项目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收费标准,禁止混合标价或捆绑标价;代收代付的税、费也应予以标明。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均不得收取任何未事前明示的费用。

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一旦被举报或检查发现,将有可能被价格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扣减诚信分。望各机构严格内部管理,加强对下辖从业人员的教育宣贯。

特此提示。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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