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律字〔2016〕3号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
2016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时间:2016年4月14日
地点: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会议室
会议主持:张伟
参会委员(按姓氏拼音排序):陈松华、江少杰、蒋福清、林家乐、李名胜、王纪平、叶贵荣、张国库、张云、张媛
列席人员:贺倩明、王晓敏、杨崇跃
本次会议应到自律委员会委员11人,实到11人,议程及决议有效。
本次会议上委员们着重讨论了近期内行业凸显出的部分焦点问题,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关于严厉惩处触犯行业底线行为的通知》第二条要求:
1、任何机构或个人均不得散布、传播有损行业形象的信息。从业人员私自散布、传播损害本行业或同行声誉信息的,首次触犯者,一经核实将给予禁业一个月处分;再次触犯的,给予禁业三个月处分;第三次触犯的,直接吊销该人员星级服务牌,并依《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星级管理办法》规定,对被吊销人员两年内禁止从业。从业人员被禁业及吊销期间,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聘用。一经发现违规聘用被禁业或被吊销星级服务牌人员的,该机构处以扣减诚信分9分的惩戒。
2、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下辖人员散布、传播损害本行业或同行声誉信息的,机构应配合协会责令违规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整改,停止违规行为,撤销所发布信息。机构���配合协会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或机构责令后该人员虽未整改但机构已马上辞退该违规人员的,则不对该机构进行处分;否则应依《诚信评价指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机构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存在不良信用行为,不予阻止和纠正的”,扣减机构诚信分 6 分。
上述决议自协会秘书处修订原通知内容并重新发布起实施。
二、经纪人员余斌斌(星级服务牌号:JZ017973)、解锋(星级服务牌号: JZ116778)通过微信圈散布、传播损害同行声誉的信息,违反《关于严厉惩处触犯行业底线行为的通知》规定,由自律专业委员会对其二人给予分别扣减诚信分9分的惩戒。
三、中原地产经纪人员陈友鹏(又名“ 陈观德”,星级服务牌号:JZ037366) 因未对所委托房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查验,经消费者举报,由自律专业委员会对其做出扣减诚信分6分的惩���。
四、委员全票通过修订《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处理办法》的动议,决定将“协助签订‘ABC单’合同的行为”纳入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范畴(见附件),即B单卖方在未取得合法产权的情况下出售即视为ABC单。被列入不良名单的经纪人员,自其被列入不良名单之日起2年内,经纪机构不得聘用。否则,由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按《深圳市房地产行业诚信评价指标》对该经纪机构扣减相应诚信分,暂停其机构密钥直至整改合格等处罚。
五、驳回经纪人员陈芳对其被列入“不良从业人员名单”的申诉,该人员在禁业期间(2015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16日)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聘用。
六、2016年4月7日自律专业委员会以微信方式��议通过《���圳市房地产经纪服务指引暨二手房居间服务标准流程》、《看楼确认书》、《二手房交易重要事项告知书》,自发布之日起面向全行业正式实施,对未按要求张贴公示《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服务指引暨二手房居间服务标准流程》以及未使用《二手房交易重要事项告知书》的经纪机构或经纪人员,应予以扣减诚信分。
七、自律委员会达成共识,各会员单位应与协会秘书处间建立及时通报机制,对业内重大违规、违法及媒体曝光等事件应于第一时间主动向协会通报,以便行业适时自查、合理应对,维护会员正当权益与行业整体形象。
八、重申各机构均应统一严格对本机构员工持牌上岗的要求,要求员工入职均应持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星级服务牌》。同时应完善内部人事制度,对被自律专业委员会禁业或吊销星级服务牌处分的员工,机构应即时予以解聘。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