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秘字〔2016〕65号
关于严格自查,规范行为的通知
各房地��经纪机构、分支机构、从业人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6〕28号),以及市规划国土委印发的《2016年深圳市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规土〔2016〕502号)要求,针对从此前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各机构、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常见典型问题,现要求各机构、分支机构、从业人员对照《企业遵规守纪清单》(详见附件)以及《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规范》等相关行政、自律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要求各机构应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贯彻上述文件精神及具体要求,严格内部管理,端正员工认识,树立遵规守纪诚信从业的行业风气。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