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纪要

深房经协律字〔20165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纪要

时间:2016927

地点: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会议室

会议主持:张伟

参会委员按姓氏拼音排序):陈松华、江少杰(谢晓玲代)、蒋福清、林家乐、李名胜、王纪平(封雨代)、叶贵荣、张国库、张云、张媛

列席人员:王晓敏


本次会议应到自律委员会委员11人,实到11人,议程及决议有效。会议主要议程及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自纪要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经委员动议,秘书处将就该办法中不良行为的具体界定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二、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规范》(详见附件2),将该从业规范中的【举牌销售】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禁止业内采取“打街霸”、派发传单等形式发布房源信息广告的行为。修订稿已于1010日,通过微信形式补充审议通过,按协会《章程》规定该从业规范修订稿报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对经纪人员韩召(星级服务牌号:JZ131570)被列入不良从业人员名单的申诉进行了复议,经会议表决,作出驳回其申诉的决定。

四、对经纪人员罗伟(星级服务牌号:JZ087236)因涉嫌协助客户做高贷被自律惩戒的申诉进行了复议,因高贷行为未实际发生且投诉双方已就纠纷达成和解,经会议表决,作出撤回对罗伟自律惩戒的决定。

五、对经纪人员廉进宝(星级服务牌号:JZ121588)因在其微信圈散布、传播损害本行业或同行声誉的信息被自律惩戒的申诉进行了复议,因廉进宝本人在被投诉后第一时间撤回不实信息,且投诉方已撤回投���,经会议表决,作出撤回对廉进宝自律惩戒的决定。

六、针对自律委员会2016年第4次会议做出的对链家、海王城打架冲突事件中的涉事人员刘聪明(星级服务牌号:JZ130399)、陈泮富(星级服务牌号:JZ130424)、蓝学宏(星级服务牌号:JZ140526)、蓝志荣(星级服务牌号:JZ115168)、涉事地铺链家地产富利臻分公司(备案证号:(2016)003-356)、海王城地产科苑花园分部(备案证号:(2016)010-003号)给予自律惩戒的决定,上述人员/地铺均提出申诉,此次会议复议决定,驳回其申诉,维持原自律惩戒决定。

上述自律处分决定,由秘书处在纪要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执行。

七、因家家顺公司在其营业场所安装使用摄像监控的做法有值得学习和借鉴之处,经委员动议后自律委员会后续将安排时间至家家顺公司现场考察,并原则上同意今后要求各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在其营业现场安装使用摄像监控,该视频将作为对投诉、举报、业内打架斗殴事件进行自律调���与处分时的有效证据,为自律委员会所采纳。协会秘书处在接到相应投诉、举报时,有权向涉事机构、分支机构调取摄录视频,各机构、分支机构应予无条件配合。

八、针对行业内打架斗殴行为,自律委员会再次重申了遵守行业既定自律规则的重要性,各公司应严格内部管理,严禁下辖员工参与、挑起打架斗殴事件,否则依照既定自律规则给予处分。

(一)属一方上门寻衅、挑起争端的,对上门寻衅打架一方应从严从重处理,对被动防卫一方可酌情从轻甚至免于处分:

1、对上门寻衅打架一方:

涉事人员一经查实,直接列入”行业黑名单”,有星级的吊销星级,给予终身禁业处分。其上级分管负责人(如分行经理、区域总监等)未尽管理约束责任,交由所在机构内部从严分。所在机构须将处理结果报告自律专业委员会。打架人员所属分支机构直接列入“行业黑名单”并予公示。

2、对被动防卫一方:

1有证据证明被动防卫一方人员未还手的,免责

(2)虽属被动防卫但仍然动手的人员,一经查实,列入“行业黑名单”,给予禁业半年处分。其上级分管负责人如分行经理、区域总监等未能合理引导下辖人员冷静克制处理纠纷,应负管理责任,交由所在机构内部批评教育,所在机构须将处理结果报告自律专业委员会。涉事人员所属分支机构依相关规定记入不良行为,并予公示。

(二)对未按要求安装摄像监控的机构发生打架斗殴时,不适用本条第(一)款规定,对事件双方均予等同处理:涉事人员一经查实,直接列入“行业黑名单”,有星级的吊销星级,给予终身禁业处分。其上级分管负责人(如分行经理、区域总监等)未尽管理约束责任,交由所在机构内部从严分。所在机构须将处理结果报告自律专业委员会。打架人员所属分支机构直接列入“行业黑名单”并予公示。

(三)手机拍摄视频不适用上述规则,具体应视其摄录完整性,由自律委员会另行裁定是否采��为有效证据。

十、自律专业委员会授权秘书处对事实清晰的行业违规行为可直接做出惩戒建议,在向自律专业委员会报告后正式公布处分。自律专业委员会对协会秘书处的认定及惩戒建议有异议的,可予否决并重新做出裁定。

附件:1《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

2、《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规范》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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